任丘 县(市、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内容统计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5/20 13:56:39 来源: 点击量:2005
附件2
任丘 县(市、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内容统计表
企业名称
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内容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文件
文件编号:20190501
为响应沧州生态环境局,《沧环办【2019】205》号文件要求,积极的履行任丘市重点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特别是环境责任与义务;以优秀企业、绿色企业作为企业蓬勃发展的原则;以通过公开透明的操作作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方法;以节约能源、防止污染、绿色生产作为公司清洁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此文,向社会公开本企业的环境信息,以现实企业、环境与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铁舵
行业类别:C3751摩托车整车制造业
联系人:王建中 联系电话:0317-3369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27744137307
生产地址:任丘市长丰镇工业区
地理位置:东经116°22′48.35",北纬38°42′36.86"
排污种类:1、废气 2、废水
排污许可证号:PWX130982-0005-16 核发机关: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分局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2-14至2022-02-13
主要产品及产量:年产30万辆节能电动车
二、排污信息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类、悬浮物、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颗粒物六项,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
2018年11月16日,根据保民环检字(2018)第P10010号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经监测,厂区废水总排口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或范围分别为:pH 8.46-8.52、COD 17 mg/L、SS 8 mg/L、氨氮0.572 mg/L、总磷0.46 mg/L、总氮1.12mg/L、石油类ND、BOD5 4.2mg/L、色度5倍
经监测,(面漆)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高排放浓度为1.30mg/m3,(清漆)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高排放浓度为1.24mg/m3,(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高排放浓度为55.5mg/m3,氯化氢废气排气筒最高排放浓度为3.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91mg/m3。
根据公司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二氧化硫9.5592吨/年,氮氧化物10.1873吨/年,COD3.222吨/年,氨氮0.0756吨/年。
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没有超标情况发生。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企业标准、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及表3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东、南、西厂界)和4类(北厂界)标准。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气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酸雾经过酸雾处理器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
打磨粉尘经水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旋式喷漆室漆雾净化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废气通过二次燃烧后通过15米烟囱排放。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曝气生物滤池+芬顿综合反应器处理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放。
固废中的脱脂槽淤渣、酸洗槽淤渣、漆渣、废油漆桶、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送往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噪声是由各种风机产生,通过减振、消声器、建筑物隔声后能够达标排放。
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规范,各种外排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情况
2014年7月16日,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节能电动三轮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任环评[2014]7号);
2014年12月1日,任丘市环保局对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节能电动三轮车一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任环验书字[2014]02号);
2016年1月15日,任丘市环保局对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节能电动三轮车二期一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任环验书字[2016]01号);
2017年12月25日经专家组及环保局对技改项目出具了验收意见;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取得任丘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PWX-130982-0005-16。2019年02月14日排污许可证更新,有效期限2019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3日。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10月5日,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任丘市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