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改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2/31 15:24:31 来源: 点击量:269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东厂区面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31mg/m3,SO21 mg/m3、NOX2.2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47mg/m3,苯0.155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51 mg/m3,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标准。因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监测去除效率,故在东厂区面漆烘干室门口设置监测点位一个,经监测,东厂区面漆烘干室门口各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0.93 mg/m3,苯ND,甲苯ND,二甲苯ND,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西厂区燃气锅炉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6.87mg/m3,SO2 2mg/m3、NOX126 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同时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进口各污染物日均浓度或范围分别为:pH:11.48-11.51、11.51-11.53,COD:1.32×103mg/L、1.30×103mg/L,SS:92mg/L、95mg/L,BOD5:336mg/L、353 mg/L,石油类:0.98 mg/L、1.02 mg/L,总磷:76.8 mg/L、76.1 mg/L,氨氮:10.21mg/L、10.41mg/L,色度:20倍、20倍;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污染物日均浓度或范围分别为:pH:8.43-8.46、8.41-8.43,COD:42mg/L、43mg/L,SS:6mg/L、8mg/L,BOD5:3.7mg/L、3.8 mg/L,石油类:0.63 mg/L、0.66mg/L,总磷:0.472 mg/L、0.473 mg/L,氨氮:0.08mg/L、0.08mg/L,色度:2倍、2倍,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96.8%、96.7%,SS:93.5%、91.6%,BOD5:98.9%、98.9%,石油类:35.7%、35.3%,总磷:99.4%、99.4%,氨氮:99.2%、99.2%,色度:90%,90%。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8.2 dB(A)~68.5 dB(A),北厂界夜间噪声值在53.9dB(A)~54.4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7(A)~55.4dB(A),夜间噪声值在45.5(A)~45.8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夜间标准要求。
7.3 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9.5592t/a、NOX:10.1873t/a、COD:3.222t/a,氨氮0.0756t/a。
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气量7878.504万m3/a,NOX0.869t/a,SO20.081t/a;废水排放量为7.0710万m3/a,COD 3.040t/a,氨氮0.0057t/a。
8.1 环保管理机构
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由环保科负责监督,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由环保科统一管理,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邀请评价公司每年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取得资格认证。公司已与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对公司废水、废气进行检测。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该企业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9. 结论和建议
监测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设置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燃烧机燃烧废气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西厂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西厂区燃气锅炉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6.87mg/m3,SO2 2 mg/m3、NOX126 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同时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
东厂区预脱脂、脱脂工序燃烧机废气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经监测,东厂区预脱脂、脱脂工序燃烧机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4.2 mg/m3,SO2 3 mg/m3、NOX89.8 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
东厂区水洗、酸洗、硅烷处理工序燃烧机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 东厂区水洗、酸洗、硅烷处理工序燃烧机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3.7mg/m3,SO24 mg/m3、NOX82.6 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
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工序燃烧机废气由二次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47mg/m3,SO21 mg/m3、NOX3.7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8.3mg/m3,苯0.0227 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05 mg/m3,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标准。因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监测去除效率,故在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室门口设置监测点位一个。经监测,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室门口各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1.02 mg/m3,苯ND,甲苯ND,二甲苯ND,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东厂区面漆烘干工序燃烧机废气由二次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东厂区面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31mg/m3,SO21 mg/m3、NOX2.2mg/m3,烟气黑度<1级,均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47mg/m3,苯0.155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151 mg/m3,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标准。因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监测去除效率,故在东厂区面漆烘干室门口设置监测点位一个,经监测,东厂区面漆烘干室门口各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0.93 mg/m3,苯ND,甲苯ND,二甲苯ND,均达到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本次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系统排污水,与全厂原有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爱如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工序废水、纯水洗工序废水、超滤系统反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污水及喷漆室循环水池定期排污水。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4m3/d,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水洗工序及纯水洗工序废水量217.4m3/d、超滤系统反冲洗水0.6m3/d、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m3/d、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4.3m3/d、软化系统排污水3.7m3/d、喷漆室循环水池定期排污水6.6m3/d,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起共235.7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厂区北侧的城东干渠。
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进口各污染物日均浓度或范围分别为:pH:11.48-11.51、11.51-11.53,COD:1.32×103mg/L、1.30×103mg/L,SS:92mg/L、95mg/L,BOD5:336mg/L、353 mg/L,石油类:0.98 mg/L、1.02 mg/L,总磷:76.8 mg/L、76.1 mg/L,氨氮:10.21mg/L、10.41mg/L,色度:20倍、20倍;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污染物日均浓度或范围分别为:pH:8.43-8.46、8.41-8.43,COD:42mg/L、43mg/L,SS:6mg/L、8mg/L,BOD5:3.7mg/L、3.8 mg/L,石油类:0.63 mg/L、0.66mg/L,总磷:0.472 mg/L、0.473 mg/L,氨氮:0.08mg/L、0.08mg/L,色度:2倍、2倍,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96.8%、96.7%,SS:93.5%、91.6%,BOD5:98.9%、98.9%,石油类:35.7%、35.3%,总磷:99.4%、99.4%,氨氮:99.2%、99.2%,色度:90%,90%
本噪声主要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8.2 dB(A)~68.5 dB(A),北厂界夜间噪声值在53.9dB(A)~54.4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7(A)~55.4dB(A),夜间噪声值在45.5(A)~45.8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夜间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脱脂槽淤渣及酸洗槽淤渣。脱脂槽淤渣产生量为4t/a,酸洗槽淤渣产生量为4t/a,临时贮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
项目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9.5592t/a、NOX:10.1873t/a、COD:3.222t/a,氨氮0.0756t/a。
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气量7878.504万m3/a,NOX0.869t/a,SO20.081t/a;废水排放量为7.0710万m3/a,COD 3.040t/a,氨氮0.0057t/a。
7.2.2废水监测结果
7.2.3噪声监测结果
8 环境管理检查
8.2运行期环境管理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9.1 验收主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