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2/31 15:16:38 来源: 点击量:2584
2.5.4供热
技改项目生产用热利用燃烧机加热,技改工程用气量174万m3/a,技改后全厂用气量211.59万m3/a,利用罐装液态天然气气化后进行加热。
项目所用天然气属于二类气,总硫量小于等于200mg/m3。
2.6环评审批情况
2014年7月16日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节能电动三轮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任丘市环保局审批(任环评[2014]7号);2014年12月1日,该公司一期工程通过任丘市环保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任环验书字[2014]02号);2016年1月16日,该公司二期一段工程通过任丘市环保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任环验书字[2016]01号);2017年7月,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10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的审批意见(任环表字[2017]93号)。
2.7项目投资
本项目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实际总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见下表2-4所示:
表2-4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
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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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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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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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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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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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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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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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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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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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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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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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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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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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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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其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5。
表2-5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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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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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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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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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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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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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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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废气(预脱脂、脱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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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SO2、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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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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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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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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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废气(水洗、酸洗、硅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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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SO2、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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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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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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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废气(电泳漆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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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SO2、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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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有燃烧器15m排气筒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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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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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废气(面漆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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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SO2、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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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有燃烧器15m排气筒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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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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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废气(预脱脂、脱脂、水洗、酸洗、硅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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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SO2、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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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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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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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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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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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化系统排污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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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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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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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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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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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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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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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
A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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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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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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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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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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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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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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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槽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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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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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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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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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脂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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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脂槽淤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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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对原有的两条涂装流水线进行改造,由原来的常温式作业改为加温式作业:
a、东厂区涂装流水线前处理段增加天然气燃烧机5台,分别对预脱脂、脱脂、水洗、除锈及硅烷处理槽液单独加热,电泳漆烘干设备由原来的1台燃烧机增加至2台,面漆烘干设备由原来的1台燃烧机增加至3台;
b、西厂区涂装流水线增加1台燃烧机(配套1台2t/h锅炉)对各槽液(预脱脂、脱脂、水洗、除锈及硅烷处理)集中加热;
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工程有:5根15米高排气筒。
①废水——工程污水排放情况,为检查内容。
②废气──工程外排颗粒物废气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③噪声──工程厂界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设施
3.1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系统排污水,与全厂原有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爱如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工序废水、纯水洗工序废水、超滤系统反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污水及喷漆室循环水池定期排污水。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4m3/d,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水洗工序及纯水洗工序废水量217.4m3/d、超滤系统反冲洗水0.6m3/d、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m3/d、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4.3m3/d、软化系统排污水3.7m3/d、喷漆室循环水池定期排污水6.6m3/d,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起共235.7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厂区北侧的城东干渠。
图3-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为废水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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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燃烧机燃烧废气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①西厂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图3-2 西厂区天然气锅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图 ◎:为废气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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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东厂区预脱脂、脱脂工序燃烧机废气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图3-3 东厂区预脱脂、脱脂工序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图 ◎:为废气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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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东厂区水洗、酸洗、硅烷处理工序燃烧机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图3-4 东厂区水洗、酸洗、硅烷处理工序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图
◎:为废气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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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工序废气由二次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图3-5东厂区电泳漆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图 ◎:为废气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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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东厂区面漆烘干工序废气由二次燃烧装置燃烧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图3-6 东厂区面漆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图 ◎:为废气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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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噪声
本噪声主要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脱脂槽淤渣及酸洗槽淤渣。脱脂槽淤渣产生量为4t/a,酸洗槽淤渣产生量为4t/a,临时贮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有西厂区、东厂区院内涂装车间;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
建设内容:公司年产30万辆电动车生产规模不变;对原有的两条涂装流水线进行改造,由原来的常温式作业改为加温式作业:
a、东厂区涂装流水线前处理段增加天然气燃烧机5台,分别对预脱脂、脱脂、水洗、除锈及硅烷处理槽液单独加热,电泳漆烘干设备由原来的1台燃烧机增加至2台,面漆烘干设备由原来的1台燃烧机增加至3台;
b、西厂区涂装流水线增加1台燃烧机(配套1台锅炉)对各槽液(预脱脂、脱脂、水洗、除锈及硅烷处理)集中加热;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无新增定员,生产人员及工作制度均不变,项目总定员100人;年生产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2 项目选址可行性
项目位于河北珠峰大江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院内现有涂装车间,项目分东、西厂区,其中西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田间路、西侧与任丘市振兴摩配有限公司相邻、北侧为津保路;东厂区隔路位于西厂区东侧,其北侧为津保路,东、南两侧均为空地;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厂区西南750m为田口村。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无野生动植物及文物保护单位,符合长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从基础条件和环境条件分析,厂址选择可行。
3 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相关规定,项
目建设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中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给水:技改后全厂给水由田口村供水管网供给。总用水量1613.56m3/d,其中循环水量1322m3/d,新水用量290.96m3/d,循环水利用率为81.9%。
排水: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4m3/d,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水洗工序及纯水洗工序废水量217.4m3/d、超滤系统反冲洗水0.6m3/d、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m3/d、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4.3m3/d、软化系统排污水3.7m3/d、喷漆室循环水池定期排污水6.6m3/d,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起共235.7m3/d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厂区北侧的城东干渠。
2、供电
技改项目供电依托现有工程,能够满足技改后需求。
3、供热及供气
技改项目生产用热利用燃烧机加热,技改工程用气量174万m3/a,技改后全厂用气量211.59万m3/a,利用罐装液态天然气气化后进行加热。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东区各燃烧机及西区燃烧机均以天然气为热源,预脱脂、脱脂、水洗、酸洗及硅烷处理分别对应的燃烧机小时天然气用量为40m3/h、50m3/h、40m3/h、40m3/h、40m3/h,按每天20h、全年工作时间150天计,年用量共174万m3/a。天然气燃烧后产生少量SO2、NOX和烟尘等污染物。
天然气燃烧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48.2mg/m3、SO241mg/m3、NOx124mg/m3,分别通过15m烟囱直接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后全厂混合后水量235.7m3/d,进水水质COD216.5mg/L、BOD574.4mg/L、SS243.4mg/L、氨氮1.4mg/L、石油类9.96mg/L,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COD45.5mg/L、BOD53.7mg/L、SS7.3mg/L、氨氮0.98mg/L、石油类1.0mg/L,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城东干渠。
本项目为了防止厂区污水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均设置防渗层,厂内污水管道采取防渗管道,厂区及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在此情况下,污染物渗入地下的量极其轻微。
综上所述,在对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噪声值为80-90dB(A)。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厂房墙壁的阻挡削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北厂界)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脱脂槽淤渣及酸洗槽淤渣。技改前后,产生量不变。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336-064-17),临时贮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 总量控制结论
原环评批复废气总量指标SO20.0752t/a、NOX0.7033t/a;COD:3.166t/a、氨氮0.07t/a。